个人编号卡相关信息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について
更新日:2026年2月9日
可以利用邮寄方式领取个人编号卡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を自宅で受取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需要申请人本人前往松户市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办理手续。申请时需在担当窗口拍照(免费)、提交密码、完成身份证明等相关手续。申请后由担当部门将设置密码的个人编号卡邮寄至(挂号信)申请人住所。完成申请约一个月后,会将个人编号卡邮寄至居民登记的住址。请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前来松户市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办理手续。
如果申请当天出现资料不足的情况,可以先提交申请书。但领取时需要本人亲自前来领取,无法利用邮寄方式。
※请注意!邮寄领取方式只限松户市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受理。市政府市民科、各支所不予受理。
松户市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 松戸市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交付センター
营业时间
| 星期 | 营业时间 |
|---|---|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星期五 | 9点至17点 |
| 星期三 | 9点至19点 |
| 星期 | 营业时间 |
|---|---|
第二星期日 | 9点至17点 |
※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星期日会因维修而实施临时闭馆。
对象人士 対象者
初次办理个人编号卡的市民可以利用此方式办理申请。
※请注意!需要本人前来办理申请手续。不可委托代理人。
申请所需资料 申請に必要な持ち物
仅限持有以下任一资料的人士可以利用邮寄领取方式。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2份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1份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B 1份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1份 + 通知卡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B 2份 + 通知卡
※关于上述第3项和第4项,需要返还通知卡。
※202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的人士,需要提交个人编号通知书,而不是通知卡。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政府机关发行的带有面部照片的证件
- 驾驶执照
- 驾驶经历证明书(限2012年4月1日以后交付的证件)
- 护照
- 住民基本台账卡(附带照片)
- 残疾人手册
- 精神障碍者保健福祉手册
- 疗育手册
- 在留卡
-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 临时庇护许可证
- 暂时停留许可证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B 其他证明
- 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 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 后期老年人医疗被保险者证
- 护理保险被保险者证
- 儿童医疗费补助受领券
- 国民年金手册
- 生活保护受领者证
- 母子健康手册
- 在留卡(无照片)
关于B两份,上述文件任选一份再另加下述任一文件也可以办理手续。
但是,仅限记载有「姓名与生日」或「姓名与地址」的证件。
- 医院诊疗卡
- 社员证
- 学生证
※任何证件都必须在其有效期限内,必须是原件。
如果持有以下资料,也可以一并提交。
- 通知卡
- 住民基本台账卡
※如果没有,可能要求在窗口办理挂失。
有关密码 暗証番号について
申请个人编号卡时需要提交密码。办理申请之前请事先决定四个密码。完成手续后会将设有密码的个人编号卡邮寄至(挂号信)居民登记的地址。
1.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由大写英文字母和数字混合组成,6字母以上16字母以内)
在办理e-Tax(利用因特网办理的确定申报)等手续,制作或发送电子证明书时需要使用此密码。英文字母仅限大写字母。不可使用记号。如果不需要此项申报或电子证明书等,则可以不设置署名用电子证明书密码。申请时请告知相关负责人。
2.利用者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4位数)
利用便利店交付服务、Mynaportal等个人编号卡有关服务时可以当作身份证明文件来使用。
3.住民基本台账用密码(4位数)
地址或姓名发生变更而修改个人信息时使用的密码。
4.券面事项入力补助用密码(4位数)
确认地址、姓名、生日、性别等卡面所记载的事项,作为文本数据利用时使用的密码。
※关于第2项至第4项的4位数密码,可以设定同一个密码,也可以不同。未满15岁或成年被监护人申请人不需要第1项密码。
※也可以申请不用密码的 人脸识别个人编号卡/顔認証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内部链接)。
邮寄方法 郵送方法
邮寄方法有两种方式,请在窗口做出选择。若邮寄领取失败,将由邮局代为保管一定期间,之后会寄回松户市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关于超过保管期限的个人编号卡,请向个人编号卡客服中心咨询。
简易挂号信
同居的家人也可以代领个人编号卡。配送时若不在家,请直接向邮局咨询。
仅限本人受领(特殊型・挂号信)
除本人以外,他人无法代领。领取之际需要确认身份证。配送时若不在家,请直接向邮局咨询。
注意事项 注意事項
- 未满15岁的申请人,需要本人与具有亲子关系同一家庭的法定代理人一同前来办理手续。随同法定代理人也需要出示上述身份证明文件A 1份或身份证明文件B 2份。
- 成年被监护人办理申请时,需要监护人同行。监护人也需要出示上述身份证明文件A 1份或身份证明文件B 2份以及登记事项说明书。
- 确认面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由发行单位 地方公共团体情报系统机构(J-LIS)(外部链接) 审查决定。因此在担当窗口拍摄的照片也会出现不符合规格的情况。敬请谅解!
- 照片不符合规格时将会致信通知本人。收到此类通知,请再次前往担当窗口办理手续。
- 如需将个人编号卡作为健康保险证使用,需要另行申请。可以在SEVEN银行ATM、医疗机关和药局、市政府等机关申请办理。
咨询处 お問い合わせ先
松户市个人编号卡客服中心
电话:047-366-8178
星期一至星期五 8点30分至17点
※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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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阅览/日本語で読む
个人编号卡综合网站/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総合サイト
有关重新设置个人编号卡密码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暗証番号再設定について
如果忘记了过去设置的个人编号卡密码或屡次输入密码显示输入错误时,需要重新设置新的密码。
※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3次输入错误,署名用电子证明书5次输入错误,将会被自动锁定。
受理窗口 取扱窓口
- 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
- 市政府市民科
- 各支所
- 行政服务中心
请注意!
行政服务中心
- 限本人办理手续。
- 不提供申请或领取个人编号卡服务。
手续费 手数料
免费
办理方式 手続き方法
本人办理手续
请携带个人编号卡。
法定代理人(未满15岁儿童父母、成年监护人等)办理手续
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手续。
- 申请人个人编号卡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1份或 B 1份
- 法定代理人的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2份或 A 1份 + B 1份
- 可确认法定代理人代理权的文件(户籍本・登记事项证明)
任意代理人办理手续
为了确认申请人的意愿,需要申请人本人填写 照会书兼回答书 ,委托任意代理人带到受理窗口。
(1)申请照会书兼回答书
请采用下述任一方法申请照会书兼回答书,委托邮寄至申请人家中。
致电委托
请致电个人编号卡客服中心,委托邮寄照会书兼回答书。
在受理窗口委托
请代理人携带下述任一件,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照会书兼回答书的申请手续。
- 代理人的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1份或 B 2份
(2)申请人本人填写照会书兼回答书
由申请人本人亲笔填写资料,将备用贴纸贴到密码栏处。
(3)将照会书兼回答书提交至受理窗口
由代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 本人个人编号卡 +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1份或 B 1份
- 代理人的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A 2份或 A 1份 + B 1份
- 照会书兼回答书
※请注意!若照会书兼回答书有漏写或未贴贴纸等情况,则无法予以受理。
电子证明书的新密码可在便利店设置 電子証明書の暗証番号の再設定をコンビニ等で行うことができます
可在全国的便利店重新设置电子证明书的新密码。
以下店铺现提供此项服务。
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再设定 署名用電子証明書の再設定
- 7-11
- 罗森
- 全家
- MINISTOP
- 永旺零售
- 大荣
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再设定 利用者証明用電子証明書の再設定
- 7-11
- 罗森
- 全家
- MINISTOP
- 永旺零售
※部分店铺可能没有便利店自助机。
服务时间 ご利用可能時間
上午6点30分至下午11点
※系统维修日・年末年初停止服务。
手续费 手数料
免费
所需资料 必要なもの
- 个人编号卡
- 可读取个人编号卡IC芯片信息的智能手机(需要提前下载专用小程序「JPKI暗証番号リセット」(重置密码))
- 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4位数字〕(重新设置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时)
- 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6~16位英文字母与数字〕(重新设置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时)
※若两个密码都忘记了,则无法在便利店重新设置。
下载小程序「JPKI暗証番号リセット」(日语)
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再设置方法 署名用電子証明書の再設定の手続き方法
(流程1)利用智能手机提前预约
- 启动小程序「JPKI暗証番号リセット」(重置密码)。
- 根据指示拍摄个人编号卡。
- 读取个人编号卡,输入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4位数)。
- 进行人脸识别。
- 完成提前预约。
(流程2)便利店操作
- 预约后24小时内,利用便利店的多功能复印机,操作选择「行政サービス」(行政服务)。
- 选择「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パスワード再設定」(重新设置密码)。
- 选择「署名用パスワードの初期化・再設定」(署名用密码初始化与再设置)。
- 将个人编号卡放置在指定位置后,输入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4位数字)。
- 输入新的署名用电子证明书密码。
- 完成设置。
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的再设置方法 利用者証明用電子証明書の再設定の手続き方法
(流程1)利用智能手机提前预约
- 启动小程序「JPKI暗証番号リセット」(重置密码)。
- 读取个人编号卡,输入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6~16位英文字母与数字)。
- 完成提前预约。
(流程2)便利店操作
- 预约后24小时内,利用便利店的多功能复印机,操作选择「行政サービス」(行政服务)。
- 选择「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パスワード再設定」(重新设置密码)。
- 选择「利用者証明用電子証明書パスワードの初期化・再設定」(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密码初始化与再设置)。
- 将个人编号卡放置在指定位置后,输入署名用电子证明书的密码(6~16位英文字母与数字)。
- 输入新的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密码。
- 完成设置。
有关在留期限延长后的个人编号卡更新手续 在留期間延長等に伴う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更新手続きについて
持有合法在留期限的外国籍居民的个人编号卡有效期是根据在留期限日期而定的。
如果在留期限被延长,请在个人编号卡有效期内办理个人编号卡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注意点
- 在留卡的有效期限被更新后,个人编号卡的有效期限不会自动更新。若不在个人编号卡的有效期限内完成延长手续,个人编号卡将会失效。重新发行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编号卡和电子证明书发行手续费需要1000日元(现金支付)。)
- 领取新的在留卡当天办理个人编号卡有效期延长手续时,因为窗口繁忙,可能需要长达1小时以上的等待时间。请预留充分的时间前来办理。并且、若在节假日办公时间里办理变更手续,很可能因为法务省通讯等事宜,无法完成手续。
- 因在留期限到期,个人编号卡也随之失效的时候,政府机关不会向居民发送相关通知。请居民自行做好确认工作!
- 个人编号卡的有效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从发行日开始到申请人的第10个(未成年时发行的的个人编号卡为第5个)生日为止。
受理窗口 取扱窓口
- 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
- 市政府市民科
- 各支所
所需资料 必要な持ち物
本人办理手续
- 本人的个人编号卡(需要本人输入4位数的个人编号卡密码)
- 在留卡(在留期限更新后的证件)
※更新个人编号卡时同时更新电子证明书,需要准备交付时设定的利用者证明用电子证明书(4位数)以及署名用电子证明书(6~16位英文字母与数字)密码。
由同一家庭成员办理手续
- 本人的个人编号卡,在留卡(在留期限更新后的证件)
-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手续时需要输入本人的个人编号卡4位数密码,才能完成手续。
由法定代理人(未满15岁儿童的家长、成年监护人等)办理手续
- 本人的个人编号卡,在留卡(在留期限更新后的证件)
-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确认代理权的资料(出生证明书等可确认亲子关系的资料(附加翻译文)、登记事项证明书(开具后3个月以内))
※能通过住民登记信息确认本人与同一家庭成员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可以不提交确认未满15岁儿童代理权的相关资料。
有关身份证明文件
| A | 下述文件中任1项 |
政府机关发行的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 | |
| B | 下述文件中任2项 |
年金手册・基础年金编号通知书(年金额改定通知书・年金汇款通知书)、护理保险被保险者证、健康保险资格确认书(资格信息的通知不可)、生活保护受给者证、诊疗券(限记载姓名与生日的诊疗券)等 |
在留期限更新许可申请过程中尚未领取新的在留卡时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中で新しい在留カードがまだ交付されていない場合
若在个人编号卡有效期限内无法变更在留资格或取得在留更新许可,可以将个人编号卡有效期限特例延长2个月。延长时除了上述所需资料之外,还需要提交可确认正在申请在留期限变更许可的相关证明。
正在申请在留期限变更许可的相关证明
- 在留卡背面右下角处「在留期限更新等许可申请栏」处记载「在留资格更新许可申请中」
- 在线申请在留期限变更许可时收到的通知邮件
※由行政书士代理申请发行的存单等资料,不能作为证明资料。
※取得新的在留卡之后需要办理个人编号卡的有效期限延长手续。
※特例延长期限后不能再次办理延期手续。
个人编号卡的有效期限过期时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有効期限が切れてしまった場合
个人编号卡有效期限延长手续必须要在有效期限内办理。个人编号卡有效期限过期以后只能办理再交付手续(收费)。
致持有个人编号卡的外籍居民/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をお持ちの外国人の皆様へ(PDF:379KB)
个人编号卡的遗失与暂停使用的解除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紛失・一時停止解除について
个人编号卡发生遗失或失窃情况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を紛失・盗難にあった場合
如果个人编号卡发生遗失或矢切,请立即拨打个人编号卡综合咨询电话(免费电话),挂失并暂停使用。
此外、若在外出时发生遗失或失窃,要立即报警。
个人编号卡综合咨询电话(免费电话)
0120-95-0178
※有关暂停使用,24小时365天提供受理服务。
个人编号卡客服中心(收费)
0570-783-578
(或拨打 050-3818-1250)
解除个人编号卡的暂停使用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一時停止解除
找到遗失的个人编号卡之后,需要前往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市政府市民科、各支所办理解除暂停使用手续。
办理个人编号卡暂停使用手续后,署名用电子证明书也将失效。如果有需要,在办理解除暂停使用手续时,请再次申请发行新的署名用电子证明书。
受理窗口
- 个人编号卡交付中心
- 市政府市民科
- 各支所
咨询处
松户市个人编号卡客服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节日、年末年初除外)
8点30分至17点
联系电话:047-366-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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